孙立伟律师是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孙立伟律师自2005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其主要执业领域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公司事务、非诉讼调查、民商事诉讼仲裁及刑事辩护。先后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长春市环城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并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收购银行不良资产、资产置换、债务重组、债务追偿等业务出具法律意见。以严谨的执业风格和公正客观、高素质的办案品质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同。
孙立伟律师是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孙立伟律师自2005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其主要执业领域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公司事务、非诉讼调查、民商事诉讼仲裁及刑事辩护。先后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长春市环城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并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收购银行不良资产、资产置换、债务重组、债务追偿等业务出具法律意见。以严谨的执业风格和公正客观、高素质的办案品质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