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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丰刘沫含律师被人社部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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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人社部发〔2022〕34号),对近5年来,在司法行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分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刘沫含律师被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司法行政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常态化扫黑除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方面取得新成效,涌现出一大批对党忠诚、司法为民、务实奉献、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决定,授予北京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等297个集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庞雷等347名同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杨晨等146名同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奋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刘沫含律师在法律服务工作中,恪守作为法律人的职业操守和法律信仰,政治方向坚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公平正义,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践行一名人民律师的家国情怀。她心怀信念,攻坚克难,她是敬业奉献的“孺子牛”,她追求卓越,恪尽职守,她是争先创优“排头兵”,她脚踏实地,服务边疆,她更是服务边疆地区群众的“贴心人”。此次当选,是对其突出社会贡献的肯定,更是对衡丰律师大爱之心的最好褒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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